平南县白沙江、大同江、乌江等*条中小河流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项目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平南县白沙江、大同江、乌江等*条中小河流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项目作以下澄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贵港)原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设置-详细评审设置 -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不一致。原系统为:详审标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扣‘*’分(E₁),每低*%扣‘*’分(E₂),E₁>E₂。”现澄清以招标文件中的评分办法评分标准为准,并修改系统设置为:“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扣‘*.*’分(E₁),每低*%扣‘*’分(E₂),E₁>E₂。”
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平南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创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朝阳路***号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中山大道*号向南居汉唐世家(二组团)**幢**-***号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冯工 联系人:郑洁芳
电 话:****-******* 电 话:****-*******
****年*月**日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E**********************]平南县白沙江、大同江、乌江等*条中小河流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项目.GX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