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灵山县南宾广告有限公司的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灵山县户外广告集体经济建设项目--乡村振兴LED户外广告牌工程设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灵山县户外广告集体经济建设项目--乡村振兴LED户外广告牌工程设备采购,
QZZC****-G*-*****-GXHL。
二、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P*户外LED全彩显示屏*批。
*、交付使用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
*、交付地点:灵山县各乡镇范围内各主要路段(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 (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灵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xls.gov.cn)发布。
四、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荣金(评标委员会主任)、梁和生、罗远宁、欧素芬、吴少明(业主评委)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灵山县浩盛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灵山县三海街道江南路***号第一层、第二层
中标价(人民币):贰佰伍拾壹万肆仟贰佰陆拾陆元整(¥*******.**)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灵山县南宾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灵城街道江滨二路
联系人:林冬梅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五楼西侧
联系人:麦志强 联系电话:***********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灵山县宏丽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电话:****-*******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