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城区路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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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固阳县城区路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政采CG****-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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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下午**:**,开标地点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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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固阳县市政建设管理所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固阳县 |
联系人: |
韩美英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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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号传媒大厦A座**楼 |
联系人: |
张静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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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市政建设管理所、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