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南平市本级(延平区、建阳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
二、总体要求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 号)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对南平市本级(延平区、建阳区)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优化后的成果须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扩大,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交叉重叠,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及自然资源部备案入库。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收集南平市本级(延平区、建阳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需求,整理调入地块数据并研究确定可调出地块数据,建设南平市本级(延平区、建阳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成果数据库,配合填写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表,并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完成上报,并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持续完善,直到符合要求。
四、优化次数
开展南平市本级(延平区、建阳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次,即延平区*次、建阳区*次。
五、成果要求
成果主要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表、佐证材料和数据库。
(一)方案表
按要求配合填写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明确调入面积、调出面积、优化前后城镇开发边界规模等情况。
(二)佐证材料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的要求,调入地块需根据其调入原因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PDF格式),佐证材料放置在对应情形的文件夹。
(三)数据库
数据库采用File Geodatabase格式(*.gdb),平面坐标系采用“****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国家高程基准”,地图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数据包括更新层、调整层和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三个图层。具体的数据库建设需符合《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的汇交要求。
六、时间要求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提交优化成果,并按上级要求进行优化、完善,直至通过自然资源部备案正式启用。
七、验收要求
优化成果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核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后正式启用视为合格。
八、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备城乡规划乙级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九、报价文件要求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城乡规划乙级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项目报价单。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单独密封投递。
十、报价文件投递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请各意向单位于****年*月*日前将相关报价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寄送至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号南林写字楼*号楼四层市自然资源局,逾期将不予接受。不接受传真或电话报价。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章女士联系电话:****-*******
附件:南平市本级(延平区、建阳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项目报价单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