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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A*******************)
公告开始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
本 玉环市龙溪镇工业区五化一提升--围墙外道路改造提升工程(A*******************),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玉环市龙溪镇工业区五化一提升--围墙外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玉环市龙溪镇工业区五化一提升--围墙外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 |
---|---|---|---|---|
* | 温州城鼎建设有限公司 | ******* | 合格 | ***天(日历天)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第*候选人 | 温州城鼎建设有限公司 | 朱宏霜 |
二级建造师 浙****************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企业资质 |
---|---|---|
第*候选人 | 温州城鼎建设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玉环市龙溪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部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 标 人:玉环市龙溪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龙溪镇花岩浦村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号
联 系 人:何留根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龙溪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