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顺县东寺头乡中心校井底小学校园和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磋商文件“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
*、基本资质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按照本部分序号*“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说明: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具体检查的内容标准详见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 *、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声明函》(格式见第八章)。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证书复印件,且要清晰、有效;须加盖电子公章。 *、基本资质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按照本部分序号*“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说明: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具体检查的内容标准详见第五章资格审查内容及综合评分标准。 *、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章)。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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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顺县东寺头乡中心校
地 址:平顺县东寺头乡东寺头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平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平顺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平顺县兴华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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