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区****年省财政湿地项目小微湿地修复子项目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宜秀区****年省财政湿地项目小微湿地修复子项目(项目编号:CG-AQ-****-**** FS**************号)澄清说明公告如下:
一、澄清公告: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二节谈判响应人须知第(七)小节谈判、成交中第**条“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办法,依据谈判标准及程序向采购人推荐*~*名成交候选人。”现改为“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办法,依据谈判标准及程序向采购人推荐*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第**条删除“(*)成交候选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的所有费用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内容。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庆市宜秀区林业局
地 址:安庆市宜秀区政务大楼*楼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正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龙眠山路***号三楼
联系方式:杨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 负责人 |
初稿 审核人 |
代理机构负责人 |
招标人复核 |
公管局交易管理科备案 |
公管局领导 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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