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庭审直播及语音转写系统采购集成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南阳市 | 淅川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2-09-22
项目编号:2022-08-21
项目名称:淅川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庭审直播及语音转写系统采购集成项目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淅川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庭审直播及语音转写系统采购集成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评审日期:****年**月**日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智能庭审主机*台、书记员庭审应用系统*套、高清摄像机*台、大屏显示设备*台、电脑及智能庭审系统*套等设备。(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淅川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庭审直播及语音转写系统采购集成项目 |
河南康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 *** 号大学科技园东区 * 号楼 ** 层 ** 号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智能庭审主机 |
北京华宇 |
型号:EUS-***S |
* |
******元 |
* |
书记员庭审应用系统 |
北京华宇 |
型号:V*.* |
* |
*****元 |
* |
高清庭审直播主机 |
青岛深瑞 |
TSZB-****S |
* |
*****元 |
* |
实物展示台 |
鸿合 |
鸿合 |
* |
****元 |
* |
高清摄像机 |
海康威视 |
DS-*DE****SW-D |
* |
****元 |
* |
大屏显示设备 |
创维 |
型号:**P** |
* |
****元 |
* |
桌面显示器 |
联想 |
L**e-** |
** |
****元 |
* |
L**e-** |
科大讯飞 |
V*.* |
* |
*****元 |
* |
智能媒体主机 |
科大讯飞 |
IFLY MatrixV*** |
* |
*****元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谢非(主任)、王新征(业主评委)、马政欣、常家东、张勇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 号(发改价格〔****〕***号)文件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收取 |
收费金额:**,***.**元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响应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有效可查询方式,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招标人和其他有关招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函答复期限为*日 监督部门:淅川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B 地 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淅川县人民法院 |
地址:淅川县北区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一嘉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
地址:南阳市示范区中达宝城天泽苑**栋一单元***室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