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通知》(自然资规〔****〕*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湘农办发〔****〕*号)规定,汉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是否基本农田”信息不作为基本农田判定的依据。农村承包土地是否为基本农田,以县自然资源局最新基本农田划定数据为依据。如需换发新证,由乡镇(街道)统一收集,技术公司与自然资源部门最新基本农田数据比对并现场核实后按程序统一办理变更。
特此公告。
汉寿县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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