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施工采购公告
预审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东河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9-06-02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9〕9155号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19-06-11
投标截止时间:2019-06-11
开标时间:2019-06-25
包头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施工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施工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ZY-ZFCG-DH-****-*** |
采购目录: |
工程类\其他建筑工程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投标人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html),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或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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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工作时间 |
上午*:**~**:** 下午**:**~**:**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 |
答疑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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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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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供暖管理所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民生街B段 |
采购人联系人: |
黄来宾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办 |
项目负责人: |
杨睿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转***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三供一业施工.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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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 |
******** |
工程 |
项 |
*.* |
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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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供暖管理所、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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