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龙岭镇人民政府高河坎村村道路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更正公告
其它公告
四川省 | 南充市 | 嘉陵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10-24
项目编号:5113042021000321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27
开标时间:2021-10-27
项目名称: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龙岭镇人民政府高河坎村村道路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龙岭镇人民政府高河坎村村道路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商务要求中第**点付款方式 “工程支付:合同签定后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不超过**%,具体金额在合同中约定),按区以工代赈款项进度拨付,毛路推出后按合同的**%拔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工程量的**%拔付,待工程审计后拨付至工程总金额**%,另外*%作为质保金,交付使用一年后由县级发改部门(以工代赈)组织对工程进行复查验收,复验合格后退质保款(所有款项均不计息)。”现更正为“工程支付:合同签定按区以工代赈项目资金拔款方式支付,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不超过**%,具体金额在合同中约定),毛路推出后按合同金额的**%拔付,竣工完成经多方验收合格后拔付至合同金额的**%,待工程审计完成后拨付至工程总金额的**%,剩余*%作为质保金,交付使用一年后由区级发改部门(以工代赈)会同行业部门对工程进行复查验收,复验无任何质量、缺陷问题后退质保款(所有款项均不计息)”。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商务要求中增加“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须吸纳龙岭镇为主的群众参与本项目工程建设,须向龙岭镇为主的群众发放不低于**万元的劳务报酬(供应商须针对此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更正为****年**月**日**:**(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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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龙岭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南充市嘉陵区龙岭镇飞龙街**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蒲雪霞;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号*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蒲雪霞 |
电话: |
*********** |
五、附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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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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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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