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东原路过街天桥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东原路过街天桥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编号:DP-GC-********-***** *.* 项目名称:东平县东原路过街天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东平县东原路实验中学西门 *.* 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东原路实验中学西门,主桥采用连续钢箱梁;梁体结构采用连续钢箱梁,主桥全宽*.*米,净宽*.*米,梁高***cm;人行梯道宽度为*.*米,梯道坡比为*:*;下部结构主桥采用承台桩基础+Y型钢管墩的形式;梯步采用承台桩基础+**cm圆钢管墩,桥下含值班室、电动伸缩门等工程。 *.* 工期要求:***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 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保修(包含不限于深化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维护等内容),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及《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www.taggzyjy.com.cn)领取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 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递交 *.*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 逾期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东平县城平湖路***号 联系人:刘科长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德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城路天龙国际大厦A座*** 联系人:曹经理 电话:****-******* *.异议受理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监督单位: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科,监督电话:****-*******。 *.其他 *.*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