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年地区***报警服务及日常维修项目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年地区***报警服务及日常维修项目
二、招标编号:LNZHCG*******
三、项目概述:为落实集团、省公司安全发展的战略部署,做好****年各县区安全服务,现拟对****年地区***报警服务实施采购。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 万元,本项目分*包,兼投兼中.
包号 |
分包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 |
鞍山地区网点***报警服务 |
*** |
*.** |
**.** |
** |
鞍山地区网点***报警联网维修 |
据实结算 |
见明细表 |
**.** |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三)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四)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文件费:***元/本,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缴费账号:
开户名: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鞍山分行营业室
账号:********************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
开标时间:**** 年 * 月 * 日 **: **。
开标地点: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招标代理名称: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号江苏大厦*层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 王禹晴
电 话:****-*******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代理服务费等):
开户名称: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鞍山分行营业室
行 号:************
账 号:********************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