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光明区基本农田取水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
预计采购金额(元): | **,***.** |
采购品目: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投标人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工程咨询水利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体技术要求:*.项目概况:本工程的主要目标为在已建成的光明区基本农田取水工程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灌溉用水保障体系,提升基本农田灌溉覆盖范围,为光明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关键支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灌溉管线**.**公里,新建灌溉供水泵站*座,工程包括管网工程、泵站工程、电气工程、管线迁改及保护工程、交通疏解工程、水土保持等部分。*.工作内容:完成深圳市光明区基本农田取水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编制,协助我局开展设计方案的沟通和汇报,以及取得立项批复文件。*.工作成果:包括项目建议书(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及相关附图,具体编制内容包括对本项目的必要性论证、工程建设目标、工程规模、技术方案比选、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实施进度,并评价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商务需求:*.投标报价: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采购需求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作为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订后,成果完善,待取得立项批复,支付至结算价的***%。合同金额分为**%的编制服务费和**%的绩效金。最终以发改部门下达项目首次前期计划的匡算总投资额为计费基数计算编制费。绩效金按照履约评价结果,优秀支付绩效金的***%,一般支付至绩效金的**%,不合格支付至绩效金的*%,本合同经结算审定后,一次支付完。支付费用前,中标供应商应提交等额有效的发票及相关请款资料。因财政支付等政府内部审批程序原因,造成采购人延迟付款时,不视为采购人构成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中标人仍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验收要求及售后服务要求:项目成果满足相关规范要求,项目建议书通过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取得发改部门立项批复。 |
预计采购时间: | ****-** |
联系人: | 蔚工 |
联系电话: | ****-******** |
备注: |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