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省、市关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求规定,现将****年度岱山县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等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资金使用情况
****年度共发放法律援助案件、值班补贴、认罪认罚、代书补贴共计**.**万元,其中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万元,值班补贴*.**万元,认罪认罚*.**万元,代书补贴*.**万元。
二、案件办理情况
****年,岱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件,其中刑事案件***件,(刑事通知辩护案件***件,刑事申请*件);民事案件***件(民事诉讼案件**件,民事非诉讼案件***件,行政案件*件),认罪认罚案件***件。
三、质量考核结果
岱山司法局开展全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对全县****年结案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合格率***%。
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或有不同情况需要反映,请来电、来信或当面反映。联系电话:*******,联系人:姚芳芳,地址:浙江省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号*楼(岱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号窗口)。
岱山县司法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