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选聘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专线业务服务单位
项目编号:WH-******-****-****-****
项目发布时间:****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号护国大厦*楼”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已完成评审工作,根据谈判小组推荐意见,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最终报价:*****.**元/年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技术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
总项目负责人:冯俊
备注:无。
第二成交候选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最终报价:*****.**元/年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技术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
总项目负责人:张念东
备注:无。
否决投标情况:
经评审,谈判小组发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递交的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凭证,招标代理公司也未收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谈判响应文件的转账。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二章 谈判须知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谈判保证金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而予以拒绝”之规定。谈判小组一致决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不通过初步评审。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二章 谈判须知 (六)谈判评审“*.*.*经谈判小组评审,认为所有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都有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或者形不成竞争时,可以否决所有谈判,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谈判。如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不足*家时,谈判小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为其仍可以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具有竞争性,由谈判小组对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推荐成交候选人。”之规定,谈判小组认为剩下*家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可以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具有竞争性,进行综合评议推荐*-*成交候选人。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东路**号润城第二大道*栋**层
项目联系人:常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号护国大厦*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王工
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