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市中心血站委托,就急救送血车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市中心血站急救送血车项目(二次) 洛采公开-****-***-*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公开-****-***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项目为洛阳市中心血站采购急救送血车*辆。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
日期:****年**月*日*时**分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号楼*单元****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杨建英、赵俊霞、张敏、张勇法、王国艳
七、标段号、采购内容简要说明、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标段号:一
采购内容简要说明:
*.货物名称:急救送血车;品牌规格型号:大通牌SH****XJHC*GB-A;产地:中国无锡;制造商名称: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数量:*辆;单价(元):******;总价(元):******。
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日历天数)
中标人名称:河南奥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号**号楼*单元*层***号
八、中标金额:伍拾柒万元整(¥******.**)
九、公告媒体:《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十、公告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元,由中标人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中心血站
地 址:洛阳市老城区国花路**号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号楼*单元****室
联系人:张先生 (工号:Lyszfcg****) 李女士(工号:Lyszfcg****)
电 话:****-******** ********
邮 箱:********@***.com
十六、附:洛阳市中心血站急救送血车项目(二次)招标文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