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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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藤峡鱼类增殖放流站、来宾市红水河珍稀鱼类增殖保护站运行管理(****-****年)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大藤峡鱼类增殖放流站、来宾市红水河珍稀鱼类增殖保护站运行管理(****-****年)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DTX******),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人员要求”修改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具有水生生物学或水产养殖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个鱼类增殖放流站运行管理或珍稀鱼类人工繁育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的专业须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为准。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表中*.*.*(*)修改如下。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能力”评分标准修改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生生物学或水产养殖等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 分; (*)担任过* 个及以上鱼类增殖放流站运行管理或珍稀鱼类人工繁育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得* 分。 评审依据: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须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相关项目任职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以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等,专业以职称证或毕业证为准。 *.“项目组其他成员人员配置”评分标准修改为: 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水生生物学或水产养殖等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且在相关领域工作** 年或以上,得* 分(专业以职称证或毕业证为准); (*)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水产养殖或水生生物学等相关专业资格,或水产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每具备* 名得* 分,最高得* 分(专业以职称证或毕业证为准)。 评审依据: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从业证明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