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处置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处置公告涉及的债权相关资产主要位于湖北省老河口市,债权本金为**,***,***.**元,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和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借款借据或借款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债权基本情况见下表:
拟处置债权资产清单 |
基准日:****年**月**日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债务人 |
保证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
本金 |
利息 |
代垫费用 |
债权合计 |
* |
襄阳绿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侯作义、周洋、周万明 |
*,***,***.** |
*,***,***.** |
*.** |
**,***,***.** |
* |
襄阳登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邵志龙、邵周、王三豹、老河口市邦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二、债权资产情况
(一)襄阳绿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襄阳绿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襄阳绿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市绿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J;法定代表人:周万明;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成立日期****-**-**;营业期限:****-**-** 至 无固定期限登记机关;注册地址:湖北省老河口市洪山咀工业园;经营范围:新材料清洁生产技术、工业烟气净化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焙烧添加剂、烟气净化剂、新材料清洁生产设备的研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新材料生产、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债权担保及诉讼执行情况
(*)抵押担保情况
抵押物为襄阳绿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老河口市付家寨村的工业房产面积****.**平方米,工业土地面积*****平方米。
(*)保证担保情况
保证人*:周万明;
保证人*:侯作义;
保证人*:周洋;
(*)诉讼及执行情况
****年*月**日,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作出(****)鄂****民初****号生效民事调解书;****年*月**日,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作出(****)鄂****执***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案件目执行中。
*.资产亮点
该债权抵押资产较为完整。
*.瑕疵情况说明
存在租赁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二)襄阳登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襄阳登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M;法定代表人:邵周;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成立日期:****-**-**;营业期限:****-**-** 至无固定期限;注册地址:老河口市汉十路***号;经营范围:对市政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均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房屋租赁,市场信息咨询服务。
*.债权担保及诉讼执行情况
(*)抵押担保情况
该债权抵押物为襄阳登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老河口市汉口路东侧光彩国际商贸城的商业土地**,***.**平方米,**间底商建筑面积****.**平方米,光彩国际商贸城*层至**层建筑面积合计为****.**平方米的商业房产。
(*)保证担保情况
保证人*:邵志龙;
保证人*:邵周;
保证人*:王三豹;
保证人*:老河口市邦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诉讼及执行情况
****年*月**日,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出具(****)鄂****民初****号《民事调解书》。
*.资产亮点
该债权抵押资产面积大抵押较为完整,建筑物较新。
*.瑕疵情况说明
存在租赁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债权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列入反洗钱、反恐怖黑名单的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四、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五、处置方式:组包转让、委托组包公开转让、单户公开竞价转让或协议转让。
六、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黄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号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