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扬州扬子江会议中心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MA*MGX**** | 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号 | **.**(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年度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工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服务标准:详见响应文件 |
何旭东、孙谌、樊亚明
本次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服务类标准的**%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共计:*****.**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单位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号
联系人:潘玉明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号邗粮农发五楼南侧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