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协议项目名称:山西省汾西县公安局小型客车二次竞价项目
*、框架协议项目编号:ECJJHW-*******************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的物信息
序号 | 采购标的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
* | 小型客车(商务车) | 价格区间(N 单位:万元):*≤N≤*; 轴距(mm):****; 座位数(Z):*≤Z≤*; 排量(L):*.*; | *(辆) | *****.** |
耗材配件信息
无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小型客车封闭式(框架协议编号:SXKJXY-**************)的入围供应商及其在框架协议中载明的委托的代理商。
*、本次供应商报价根据框架协议约定,标的物以及耗材配件的报价不得高于各自对应的最高限价。
*、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报价规则
(*)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单价。
(*)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协议限价。
*、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 成交规则:在响应时间内报价有效且符合竞价需求的,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价格一致目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 终止规则:在二次竟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无符合竞价需求且报价有效供应商的,竟价终止。
二次竟价响应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
二次竞价响应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二次竞价响应方式:供应商在二次竞价响应时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报价
交货时间:台同生效之日起**个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东大街公安局
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联系人:杨韬
联系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年**月**日
采购单位:山西省汾西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