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国网山西长治沁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建设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由于工作失误原公告内容与系统开标时间填写不一致,现已更正正确时间 招 标 人: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沁县供电公司 地 址: 沁县县城人民路***号 联 系 人: 徐泽宇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太行东街***号永盛大厦*楼 联 系 人:向雷芳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