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黑自然交告字〔 ** * * 〕 *** 号
受 同江市自然资源局 委托, 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 对 同江市勤得利农场黎明毛石场 ****.*立方米罚没山皮石 进行公开挂牌 转让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转让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同江市勤得利农场黎明毛石场 ****.*立方米罚没山皮石 。
*.位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勤得利农场东*.*公里处,同抚公路北侧 。
*.品型 : 山皮石。
* .数量:****.*立方米。
* .评估值: ** 元 / 立方米;评估基准日: **** 年 * 月 ** 日。
* .挂牌价格:**.*****万元。
* .其他:详见《同江市自然资源局拟确定罚没同江市勤得利农场金路碎石场、黑龙江建三江农垦成玉采石有限公司、同江市黎明毛石场开采的原材料(山皮石)单价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黑中启信评报字〔****〕A***号)等转让材料。
二、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 转让 方式及公告的时间、地点
转让 方式:挂牌
公告时间: *** * 年 * 月 ** 日 - **** 年 * 月 ** 日
网上地址: http://www. hnere . com
四、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竞买人应在公告截止日 **时(即 **** 年 * 月 ** 日 **:**)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 hnere . com ),按照要求进行实名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 转让 标的提交竞买申请,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竞买人须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
*.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与竞买的决议文件(均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竞买申请书(签字盖章);
*. 交易公告 (加盖公章);
*.交易须知(加盖 公 章)。
五、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竞买保证金交纳: *.* 万元人民币。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汇入如下银行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开户名: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 *****************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
行 号: ************
竞买保证金处置:受让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 *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六、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 转让 采取网络报价方式,报价按照 “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挂牌价格,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每次有效报价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为受让人。具体报价程序详见附件交易须知。
自由报价期: **** 年 * 月 ** 日 * :**- **** 年 * 月 ** 日 ** :**
延时报价期: ***秒
加价幅度: *.* 万元
七、 转让 有关事项
*.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 次 日起 * 个工作日内持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平台签订成交确认书。
*. 交纳 价款和费用。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平台指定银行账户。
*.签订 转让 合同。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 次 日起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 转让 人签订 转让 合同。
*.办理标的交割。转受双方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转让标的的交割。
* .划转 交易价款 。交易平台在 转让标的交割后且收到转让人出具的价款划转函后 *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汇入 转让 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八、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受让人违约,将取消受让资格,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让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 转让 合同的; *.受让人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受让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或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竞买人需在公告期限内自行前往转让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费用自理。现场踏勘联系人:杨先生,***********。
*.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物的相关情况以及竞买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转让公告(包括附件)和转让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竞买人全部承担。
*.转让人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转让公告所表述的有关标的物的现状、形态、数量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仅供参考,不构成转让人及交易平台对转让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受让人按照现场实际数量和质量进行交接,如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转让标的的交接和运输由受让人负责,交接和运输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由受让人自行办理,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受让人办理交接以转让人通知为准,按照通知时间和标的物存放地交接和运输,并严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相关规定进行作业。受让人自行安排专业车辆和人员进行交接和运输,交接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以及所需费用均由受让人承担。如因违规操作导致资产交接工作遭到投诉或处罚等,受让人需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 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 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 转让 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十、联系方式
交易平台: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南岗区汉水路 *** 号
联系人: 杜先生;尹先生
联系电话: ****-********,********
附件:
*. 竞买申请书.doc
*. 交易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