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经区福禄园144号楼114、115房屋租赁

招标公告 安徽省 | 合肥市
发布时间:2024-08-08
项目编号:2024AJJCJ00044
项目名称:合经区福禄园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开标倒计时
小时分钟

项目名称

合经区福禄园***号楼***、***房屋租赁

项目编号

****AJJCJ*****

委托方

合肥海恒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

公告、

竞价期限

*.公告期*******:**始至*********:**止。

*.***至****止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合经区福禄园***号楼***、***房屋

*-*层

钢混

***.*

*

*.*****

*.*

*.标的坐落位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恒步行街。

*.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无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房产面积为经测绘单位测绘面积。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为商业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租金*个月支付一次,租期内租金有递增,第一、二年租金为成交价,第三、四年租金在第二年基础上递增*%,第五、六年租金在第四年基础上递增*%。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

*.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首年三个月租金总和。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承租条件

*.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

*.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承租人须负责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觉接受、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有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委托方同意,如按规定需要报相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须履行报批手续,承租人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委托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合同期满或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之日无条件将房屋归还甲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特别说明:

*租赁房屋以现状出租;标的房屋内遗留的杂物、垃圾等由承租人负责清理。房屋按现状交付承租人后,在租赁期内房屋及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的修缮均由承租人负责,但非承租人原因引起的房屋主体结构(基础、柱、梁、板)的维修、房屋的房顶漏水及在施工单位质保期内的维修除外

*委托方按房屋现状交付,承租人确认已对租赁房屋进行实地查看,同意按现状接收房屋;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非正常使用状态(房屋主体结构、房屋的屋顶漏水、在施工单位质保期内的除外)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承租人承担,租赁合同中其它条款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承租人同意接受委托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合同由承租人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

*如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委托方有权实施停水、停电等委托方认为必要的措施促使承租人支付租金,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如因承租人拖欠房屋租金或其他违约行为致委托方采取发律师函、上门催收、诉讼或仲裁等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律师费、特快专递费、诉讼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市场主体库登记

符合本项目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点击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 ”。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登记服务指南》。

项目登记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址:*******************),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竞价”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分别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交易保证金交纳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项目对应账号足额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如下:

交易保证金账号如下:

户名: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

交易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竞价

交易保证金

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

请使用IE**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A*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楼;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成交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成交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若非成交人本人领取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交易保证金处置

*.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额原途径返还,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A*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楼,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人应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第一年实际月租金**%的标准一次性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不足****元的,按****元收取。若承租人未按照前述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从其交易保证金中抵扣。

七、其他说明

*.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承租人,应于公告截止日前*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主体库登记

联系电话:***-********转*-*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工,联系电话:****-****************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A*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楼)。

技术支持

**************-********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合肥海恒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房屋座落于建筑面积²租赁用途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的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二条:租赁期限房屋租赁期限自日起至日止,计年整。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免租期个月,含在租期内,免租期间仅免租金,乙方应承担交房后所产生的水、电及其他费用。第三条:履约保证金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乙方应在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如乙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将违约金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第四条:房屋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元)。递增情况。租赁房屋实际面积与本合同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租金价格。*、(开户行:,单位:,账号: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首期租金,计:¥元),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计费期开始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五条:房屋交付*、

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先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如按规定需要报相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须履行报批手续,乙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由乙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关系终止后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之日无条件将房屋归还甲方。*、

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视为乙方已遗弃的废弃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应结清房产使用期间的水、电、燃气、通讯、有线及/或数字电视费、宽带网络费、卫生、物业管理费、房屋、附属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

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退房现场交接清单》上签章,甲方收回房屋。*、

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提供收款票据。*、

甲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维修。*、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保证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

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修、维护管理、安全、消防、文明创建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甲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因甲方原因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对乙方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对于乙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为乙方所得:*、

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乙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不进行任何补偿:

*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欠缴各项费用达的。

*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甲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安全生产协议书约定内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按照本合同约定需要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的事项,乙方未报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实施的。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修,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甲方解除合同的,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

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甲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首年租金总额的*.*%标准承担违约金。*、

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合同由乙方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

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如按规定需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首年三个月租金

如因乙方拖欠房屋租金或其他违约行为致甲方采取发律师函、上门催收、诉讼或仲裁等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律师费、特快专递费、诉讼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

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相关部门备案

出租方(甲方)(盖章):承租方(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甲方(出租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经协商,就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等方面的问题,达成如下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等,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租赁房屋概况*、租赁房屋位置:*、房屋建筑面积:*、租赁房屋用途:二、安全管理原则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等管理要求,根据“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原则,加强属地管理,强化联动配合,共同维护安全环境。三、甲方安全责任和义务:*、出租的房屋、场所(包括特种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并配合应急部门、公安部门等对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甲方应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对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发现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生产的,甲方有权责令其停产,并有权向所在地的应急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出租房屋用作生产、经营、办公场地的,或者用作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等公共场所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租赁合同附件,乙方须与租赁合同同时签订,一式两份,存档备查。四、乙方安全责任和义务:商业租赁*、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严禁“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

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均应持证上岗;

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以任何方式转租给第三方。乙方不得采取瞒报等手段将不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经营者,作为乙方的合作(伙)经营方,不得擅自暗中转让给不具备安全管理能力的或无能力承担安全责任的经营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承租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铺设线路管道及施工改造等。经甲方同意的,乙方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要求,进行相关的施工作业,同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在进行有限空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应保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禁止锁闭消防出口,不在消防通道处堆放杂物;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承租房屋内既有消防设施设备,规定设置地点的不准随意挪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无损。乙方应根据自身实际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定期进行维修维护。**、乙方在使用燃气(或液化石油气)应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液化石油气瓶不得超量存放,灶具应设置熄火保护装置。**、乙方务必确保各种电气线路、设备设施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设施带病作业。**、乙方在使用租赁的房屋期间对其承租范围内的人、财、物负有安全管理的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员、电、水、气(如有的话)、消防、防火、通行、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的安全管理。**、乙方应严格履行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条款,自觉接受公安、消防等法定部门及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五、工作联系制度*、甲、乙双方应建立安全联系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相互通报安全管理情况,洽商和协调处理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甲、乙双方应将管理人员及联络电话的变更情况及时告知对方。*、对较重要安全管理工作的衔接,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代表签署意见。六、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附件:
附件*: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docx 附件*:JAVA系统产权交易操作手册_竞价.docx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合经区福禄园***号楼***、***房屋租赁
项目简号: ****AJJCJ*****
项目法人: 合肥海恒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立项批文名称: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项目审批单位: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代理机构: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见证时间: ****-**-**
附件:

合肥市最新招标
安徽省 | 合肥市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10小时前
安徽省 | 合肥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0小时前
安徽省 | 合肥市 | 肥东县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0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