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繁峙县人民法院砂河法庭维修改造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繁峙县人民法院机关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强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繁峙县人民法院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繁峙县平型关东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西亿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忻州市忻府区长征后街亨通巷西排**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采购人名称:繁峙县人民法院机关
二、采购项目名称:繁峙县人民法院砂河法庭维修改造工程
三、采购项目编号:**********BCS*****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七、预算总金额:*******.**
八、废标理由:
包*: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秦志炼,郝晓燕,钟巨全(第*包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其他事项
无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亿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强
联系电话:***********
地址:忻州市忻府区长征后街亨通巷西排**号
*、采购人名称:繁峙县人民法院机关
联系人:曹亦轩
联系电话:****-*******
地址: 繁峙县平型关东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