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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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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采购文件信息更正: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三、其他补充事宜*.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 号)。 *.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完整填写本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以确保招标文件变更后能及时得到通知。 *.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号),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投标人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www.hldggzyjyzx.com.cn,投标人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本次投标相关信息。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文件及通知。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葫芦岛市富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号楼B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姜先生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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