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史各庄镇朱孙庄村村西承包地(25.56亩)土地经营权
其它公告
天津市 | 宝坻区 发布时间:2023-09-27
项目名称:宝坻区史各庄镇朱孙庄村村西承包地(25.56亩)土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朱孙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发包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史各庄镇朱孙庄村村西承包地(**.**亩)土地经营权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竞价办法:到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及其指定网站竞价。 *.竞价成功人于竞价结束当日签订合同,一次性缴纳流转金。 *.承包期间,如遇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征用土地,需占用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国家给予的征地费归村委会所有,合同前认定的地上物补偿归村委会所有,承包方本年种植的农作物补偿归承包方所有,签订合同后承包方的地上物补偿归承包方所有。 *.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等,造成承包方的种植的农作物受损,由承包方自负,与村委会无关。 *.承包合同期满前承包方应完成地上物清理,承包合同期满村委会收回承包地,若有地上物,则归村委会所有,由村委会处置。 *.承包方使用时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及维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村委会不予提供水电设施。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只能种植农作物。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撂荒土地、不允许取土和建筑、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种植树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合同到期后**日内,承包方应自行拆除自建物,逾期不拆除,归村委会所有,由村委会自行处置。 **.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自行支付。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年满**周岁以上朱孙庄村村民进行线上竞价。竞价人须持有身份认证承诺书进行线上报名。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阶梯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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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