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朱阳镇五峰路群众文化广场项目
*、项目编号:LBGZ[****]***-ZC***、灵宝竞磋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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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GZ[****]***-ZC***-* |
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河南恒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杞县宗店乡人民政府院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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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质量要求 |
计划工期 |
项目经理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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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朱阳镇五峰路群众文化广场项目 |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日历天 |
李俊鹏 |
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军民(组长)、狄少锋、梁磊(采购人评标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办[****]***号文《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元。
五、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个工作日)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河南恒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俊鹏
联系电话:***********
机构代码证:********MA**F****L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中国共产党灵宝市朱阳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
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招标人: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宝市朱阳镇金屏路西段
联系人:梁先生(***********)
代理机构:河南昀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孟州市河雍街道西河雍大街****号
联系人:何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