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 鼎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配套自用仓库项目 | 昆山开发区蓬溪南路***号 | 鼎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虹善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万元,新建一座***平方米自用危废仓库。 |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危废贮存库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排气筒排放。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表*标准。运营期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区标准。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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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炳泰塑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电子塑胶配件***万件、液晶高分子聚合物****吨、高温聚酰胺****吨搬迁项目 | 昆山开发区新星路***号 | 苏州炳泰塑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 苏州绿之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万元进行搬迁,搬迁后年产电子塑胶配件***万件、改性液晶高分子聚合物****吨、改性高温聚酰胺****吨。 | *.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排放至昆山开发区琨澄光电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挤出、注塑和测试废气经喷淋塔+干燥装置+活性炭处理后排气筒排放,混料投料和破碎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氨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标准及其修改单,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标准及其修改单,厂界氨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区标准。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