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于****年**月*日对贺州市公安局出入境微信公众号、电子收费和自助支付系统采购(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贺州市公安局出入境微信公众号、电子收费和自助支付系统采购(重)
二、项目编号:HZZFCG****-F-***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贺州市出入境微信公众号服务系统建设、贺州市出入境证照电子收费系统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www.
六、开标日期:****年**月*日
开标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二)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莫中、傅晋宏、何观汇、柳延东(评委组长)、李素素(业主评委)
七、中标人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文正贺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号华星时代广场雍华府A栋**层****号房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贰万元整(¥*******.** 元)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部署上线所有功能并交付使用,从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八、联系事项:
*. 采购单位名称:贺州市公安局
地址:贺州大道**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工,****-*******
*.采购机构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平安西路***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小李 ****-*******
*、监督部门: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贺州市公安局或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贺州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