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甸镇高前村垃圾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双甸镇高前村垃圾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
项目名称:双甸镇高前村垃圾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天内将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时**分
地点: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详见附件。
方式: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方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见附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签到及解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国有企业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投标人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三十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不能按时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招标人进行现场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国有企业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网址详见附件)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
*、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
投标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
投标样品接收地点:如东县双甸镇高前村村民委员会。
供应商应于****年*月**日**:**前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提供样品,样品须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桶体醒目位置标注投标人名称,将垃圾桶(***L垃圾桶一只),送至采购人指定存放处(如东县双甸镇高前村村民委员会)。如采用邮寄方式的请用顺丰快递(其他快递无法送达,因样品邮寄过来损坏而影响评标结果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邮寄后请及时通知采购人。如未通知采购人导致样品未收到等情况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联系人:杨仲秋,联系电话:*********** 。
中标人的样品在中标后予以封存作为验收依据之一(注:样品技术性能、参数等指标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高的作为验收标准),中标人的样品在定标后封存作为验收依据之一,在验收结束后退还,其他投标单位的样品评标结束后予以退还。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因提供样品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未中标单位收回样品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负。
*、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刘工,联系电话:****-********。
*、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叁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红色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招标代理(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如东县双甸镇高前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如东县双甸镇
联系方式:杨仲秋
*.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如东县三元世纪城*-*号
联系方式:王海美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仲秋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