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2019年“均衡县创建学校建设”项目(第二批)5标段平原示范区2019年“均衡县创建学校建设”项目(第二批)6标段平原示范区2019年“均衡县创建学校建设”项目(第二批)7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新乡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19-08-29
招标单位:文教体卫局
项目名称:平原示范区2019年均衡县创建学校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0373********
联系人:吴**
单位: 文教体卫局
招标人
1522*******
联系人:李**
单位: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平原示范区 **** 年“均衡县创建学校建设”项目(第二批)五、六、七标段结果公告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文教体卫局的委托,就平原示范区 **** 年“均衡县创建学校建设”项目(第二批)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平原示范区 **** 年“均衡县创建学校建设”项目(第二批)

*、项目编号:pyxqgkzb-********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地点: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三评标室;

*、评标日期: ****年**月**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陈文新、毕玉泉、王庆利、焦明安、刘汉生;

四、结果信息:

五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九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杨晓东   注册编号:豫************   

投标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锦达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任成龙      注册编号:豫************

投标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景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李涛   注册编号:豫************

投标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六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和平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张必宇   注册编号:豫************ 

投标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裕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冯梦亚      注册编号:豫************

投标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王磊   注册编号:豫************

投标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七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益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唐波涛   注册编号:豫************   

投标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嵩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仝颜辉      注册编号:豫************

投标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博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刘瑞永   注册编号:豫************

投标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五、代理服务费金额:五标段:*****.**元;六标段:*****.**元;七标段:*****.**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管理局:****-*******

八、本次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文教体卫局

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滨湖大道与太行大道交叉口市民之家一楼 *** 室

人:吴亚超

话:****-*******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 * 座 *-* 层西第 * 户

人:李建伟

话:***********

九、异议和投诉: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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