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省欣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蒸湘区水利综合服务站的委托,对蒸湘区新民村排渍站新建工程(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澄清内容如下
一、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类似项目:*.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拟任技术负责人类似经验业绩要求:近 * 年(指 **** 年 **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澄清为:(*)拟任技术负责人类似经验业绩要求:近 * 年(指 **** 年 **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以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变更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蒸湘区水利局,电话:****-*******。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蒸湘区水利综合服务站
地址:蒸湘区政府机关办公大楼* 楼
联系人:屈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欣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雅士林欣城Y** 栋一单元 *** 室
联系人:邓艳兰蒋欢王振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