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无锡市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Q | 无锡市上马墩路***号 | **.*(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 金城西路树池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服务范围: 金城西路树池安全隐患整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要求: 金城西路(蠡湖大道 -金城湾路)拆除 侧分车带 存在 交通 安全隐患的树池, 完善侧分车带绿化种植形式 ,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提升道路 整体 景观面貌,实施总长度约 ****米,绿化面积约****平方米 ; 服务时间: ** 日历天; 服务标准: 《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一级养护标准 。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万-***万费率为*.**%;编标费以最高限价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万以下费率为*.***%。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超、龚丹丹
电话:****-********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