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国家农高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局****年*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昌吉国家农高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标的名称:昌吉国家农高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控制价复审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本次计划对昌吉国家农高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进行控制价复审,中标单位需对控制价单位编制的控制价进行复审,并通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需满足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同时营业执照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相关的经营范围,且在本地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注册造价工程师证须在本单位注册)。*.投标人需提供近年(****年至今)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审计委托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
预计采购时间: | ****-** |
备注: | 最终政采标准以政采发布公告为准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