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安徽宿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宿州经开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平台二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宿州经开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平台二期项目
数量:*
单位:元
预算金额:******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宿州经开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平台二期项目,服务期*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宿州经开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平台项目一期供应商是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本次继续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服务,极大的降低了本项目运维成本。
本项目布局较广,且需要布署在**米以上的构筑物上,中国铁塔安徽省分公司负责管理运营的通信铁塔,在市内高点资源分布上具有唯一性;
综上所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情形。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合欢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 采购人
联系人:王林森
联系地址:宿州经开区鞋城五路***号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系人:董克洲
联系地址:宿州经开区鞋城五路***号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魏强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高速时代广场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