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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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跟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的限价是描述本项目跟踪审计一标段(及一标段包含的多颇章乡*号片区、多颇章乡*号片区)、跟踪审计二标段(及二标段包含的多颇章乡*号片区、多颇章乡*号片区)的总价和分别限价的,因此招标文件应为“一标段******.**元 (大写:陆拾贰万陆仟叁佰伍拾捌元壹角玖分),其中多颇章乡*号片区跟踪审计******.**元,多颇章乡*号片区跟踪审计******.**元;二标段:******.**元(大写:伍拾捌万陆仟壹佰捌拾伍元陆角玖分),其中多颇章乡*号片区跟踪审计******.**元,多颇章乡*号片区跟踪审计******.**元;” *.本项目招标人为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政府,因项目委托账号由山南市乃东区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因此若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因系统不可更改的原因生成了山南市乃东区林业和草原局为招标人名称的也被认可。 *.本次澄清说明不更改限价金额,不更改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开标时间不作变动,特此澄清说明。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