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连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热塑性弹性体生产项目》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连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热塑性弹性体生产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南区街道松溪路*号
*、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市连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占地面积****㎡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度**分**.***秒,北纬*度**分**.***秒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机器人、物流小车的生产与经营。
二、环保设施及环评要求:主要从事热塑性弹性体制造。
*、项目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道排入中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挤出冷却废水: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挤出、注塑工序废气经微负压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根 **m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G*)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做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专门回收公司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中,存至一定量后交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三、调试时间
项目环保设施已建设完成并达到调试运行条件,计划于****年**月*日-****年*月**日进行调试。
联系人:柳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