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宁县南街街道聚和村委会第七村民小组征地留用地平整土地工程(施工)已由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审(****)**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宁县土地储备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和通过上争债券资金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广宁县南街街道聚和村委会第七村民小组征地留用地平整土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广宁县南街街道百盈西路南侧、聚和路东侧 *.工程规模:总平整土地面积*****.**平方米(约**.**亩),挖土方******.**立方米,回填方****.*立方米,外运弃土方量******.*立方米,运距为*公里。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控制价(元)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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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南街街道聚和村委会第七村民小组征地留用地平整土地工程(施工) |
广宁县南街街道聚和村委会第七村民小组征地留用地平整土地工程的土方挖运、场地平整、边坡植草、弃土处理及高边坡防护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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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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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等级及范围: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广东省内的投标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的投标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②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开标当天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其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未被锁定,并承诺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在建工程(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的项目,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专职安全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类、C类),且持证人所在企业为投标人; *.*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的红黑名单查询中没有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 *.*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公共服务平台” 被列入处罚期内“黑名单”; *.*若投标人为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上述关系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下载及领取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 *.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由各意向投标人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领取”栏目或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五、投标方式及时间 *.投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 *.投标方式:各意向投标人自行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填写投标信息”栏目投标。 *.提问截止时间:****年**月**日 **:**:** *.答疑截止时间:****年**月**日 **:**:** *.澄清截止时间:****年**月**日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电子投标项目由投标人自行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中递交。 *.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签到时间:****年**月**日 **:**至**:** **.开标地点:开标室***(建设工程) **.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 **.从开始投标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不少于**日历天 **.现场勘查:不组织。 六、其他说明 投标通过的单位数量小于*家时,则重新招标;投标通过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完善)其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真实准确并在有效期内。 根据《关于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建设工程交易“不见面”网上开标的通知》(肇公易函[****]*号)规定,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实行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参与开标全过程实时情况,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下载中心栏目:《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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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 |
地 址: |
肇庆市星湖大道**号泰湖新城第**栋二楼A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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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 |
邮 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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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黎先生 |
联 系 人: |
陈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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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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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
传 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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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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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保证金账户(请选择其中一家银行进行保证金缴纳) | |||||||||
标段名称: |
广宁县南街街道聚和村委会第七村民小组征地留用地平整土地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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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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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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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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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广宁县南街街道聚和村委会第七村民小组征地留用地平整土地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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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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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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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宁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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