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江苏江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X* | 无锡市新吴区太科园菱湖大道***号-** | **.**(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年太湖安全度夏管理及巡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通过视频观测、人工巡查、无人机巡飞、无人机实时视频流传输技术、应急水质检测、人工智能成果分析等手段对太湖水域岸线无锡段(包括宜兴市、滨湖区、新吴区、经开区)、太湖无锡水域蓝藻聚集情况、水质、水色、气味和其他异常情况以及蓝藻打捞与处置情况进行跟踪。针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拍摄手机影像或无人机影像并保证影像图片清晰、真实有效,获取河湖蓝藻信息,根据视频图像信息进行分析,每天收集获取的蓝藻信息后对现场影像和水情、藻情及各部门信息等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后,形成每日太湖安全度夏工作简报,并按需求形成阶段性小结报告,太湖安全度夏期结束后,形成总结性报告。 服务要求:按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工作布置时间节点交付相应成果,并保证项目实施进度;无人机实时视频巡查**次;巡查员沿线巡查***次。巡查频次安排以现场情况及采购人要求为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打*折计取;收费标准为:中标(成交)金额***万以下费率为*.*%;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新宇、杜文渺
电话:****-********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