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人民:
“瘦肉精”(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是一类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畜产品,会使人出现四肢震颤、惊慌、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对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糖尿病及前列腺肥大等疾病患者危害更大,严重的可造成死亡。为确保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特告知如下:
一、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健康平安养殖。
二、 严格根据畜禽标准化饲养管理规范要求进行饲养,按规定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档案,做好详尽记录。鼓励养殖场 (户、小区)进行自检,并自觉接受畜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合格的畜牧投入品,如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不使用假冒伪劣、过期、违禁、变质、发霉和三无产品,坚决不使用 “瘦肉精”以及含“瘦肉精”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违禁添加品。
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使用 “瘦肉精”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五、 全县广大畜牧行业生产经营主体、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销售、使用 “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积极倡导健康养殖、科学养殖,促进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发现有销售、藏匿、使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违法行为的,立即向县畜牧业发展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 ****-*******
特此通告。
临朐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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