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条件
长春新区规划展览馆提升改造服务公司入围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XQZC****-***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长春新区党群工作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规划展览馆提升改造项目服务公司入围选择;
*.*项目位置:长春市龙湖大路****号长春新区规划展览馆内;
*.*入围单位数量:*家;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工作内容:完成****年度长春新区规划展览馆提升改造项目的技术咨询、展示策划、展示设计、创意规划、展示布展、沙盘制作、影视制作等工作;
*.*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内容)的广告业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及****-****年三个年度财务状况说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出具近半年内的缴纳税收证明和近半年内社保缴纳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两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号文件)。
*. 投标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号楼)**层****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请被授权人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层会议室;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新区党群工作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号
联 系 人:丁冉
电 话:****-********
监 督 人: 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长春市龙湖大路****号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大路***号*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