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宁市土地收储中心委托,现就海宁市土地收储中心土地储备专项债银行账户开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DCG*******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海宁市土地收储中心土地储备专项债银行账户开设
四、招标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海宁市土地收储中心土地储备专项债专用存款账户开设*项,共一个标项。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海宁市分支机构;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B类(含)以上;或监管评级虽未达到标准,但对地方经济发展有重要贡献的,经市政府批准可参与投标。
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一家银行只允许一家银行机构作为指定投标人参加。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元(以网上在线支付等形式交纳,售后不退):
交纳账户如下(注: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DCG*******)
账户名称: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海宁梅园支行
银行账号:*******************
*获取步骤:下载本公告附件《供应商信息表》,供应商信息填写完整后随营业执照、工本费交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om。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如下: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供应商信息表》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稿,招标文件以PDF版本为准。
*公告附件中的采购需求(或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将不予受理。
*获取时间截止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获取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获取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
无。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投标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到海宁市文苑南路***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允许邮寄),具体方式如下:
①派专员自行送达的,请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接收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详见室外电子屏);
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离开,不参加开标会。
②采用邮寄方式的(不推荐),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顺丰(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工作人员接收登记),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邮寄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底楼大厅,联系人:沈女士,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以邮件形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发送至邮箱******@***.com,以便工作人员查收快递;
快递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选择快递费到付,本单位将拒绝签收。请做好邮件保护工作,任何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破损、丢失、损坏、未及时寄达等问题带来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开标时间和地点:****年*月**日**时**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十、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海宁市土地收储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机构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号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com;
机构地址:海宁市长丰路***号保安大厦**层;邮编:******
附件信息:
供应商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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