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公 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县县城污水收集系统工程监理招标 | ||
招 标 人 | 遵义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监理工程师 | 黄永超 | ||
监理服务费 | 下浮**%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监理工程师 | 肖先明 | ||
监理服务费 | 下浮**%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抚顺诚信石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监理工程师 | 山峰 | ||
监理服务费 | 下浮**%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 示 期 | ****年*月**日 | 至 | ****年*月**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 ||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