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吉0523破1号关于债权审查及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招标公告 吉林省 | 通化市
发布时间:2小时前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

关于债权审查及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吉林卓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作出(******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吉林卓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交由辉南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年**月*日辉南县人民法院作出(*********号决定书,指定吉林卓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吉林卓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现将债权人申报债权以及管理人审核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债权人申报债权情况

案件受理后,辉南县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明确了债权申报的期间、申报的地点、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的文件以及联系人等,同时还明确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为更好地做好债权申报工作,管理人采取了电话、特快专递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发布公告等方式告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发送债权申报通知***份,对退回的邮件,管理人重新核实地址及联系方式,再次邮寄了债权申报通知。

管理人安排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债权申报及债权审核。在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对申报的债权登记造册,逐一进行了初步审查,审查后编制了债权表。对各位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认定情况,请各位债权人查看《吉林卓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的内容。

截至*******日,在法院公布的债权申报期内,共有**户债权人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总金额为*********.**元。其中,税收债权人*家,申报金额为*,***,***.**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家,申报金额为***,***,***.**元;普通债权人**家,申报金额为***,***,***.**元。

二、管理人审核债权原则

(一)依法审查。依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的债权范围,对申报人的申请内容进行审查。

(二)以事实为依据。对债权人提供的债权申报证据资料,经管理人核查事实后认定债权数额

(三)分类审查原则。根据不同债权类型确定审查程序和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审核准确性。

(四)疑难债权集体确认。对事实复杂、法律关系疑难的债权审核,提交管理人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三、管理人审核债权工作基本程序

(一)接收债权申报材料。

(二)询问申报人债权情况。

(三)核查材料、录入债权信息。

(四)审核申报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同时向审计机构、债务人业务部门经办人及财务部门调查与核对。对金额相符的债权进行初审确认,对金额不符的债权,由复核组进行复核,疑难问题报管理人会议讨论确定。

(五)经审核组复核后,最终确认债权。

四、债权审核确认情况

*.经上述审核程序后,截至本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家,总金额***,***,***.**元。其中税收债权*家,金额为***,***.**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家,金额为**,***,***.**元;普通债权**家(含税收债权人普通债权部分),金额为***,***,***.**元。

*.因在建工程类债权金额大,且在事实方面存在较大争议,各方提交的材料暂不符合确认条件,管理人认为需要继续调查对部分有特定财产担保的债权所对应担保财产需进一步调查和核对。故对存在上述情形的*家债权暂不确认对应的申报总金额为***,***,***.**元。对于暂不确认债权,待调查结束后,将在后续召开的债权人会议中提请各位债权人核查。

*.对于事实清楚且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不予确认,共*家,对应申报总金额为**,***,***.**元。对于不予确认债权,债权人如有异议,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对于已确认债权、暂不确认债权和不予确认债权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吉林卓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将《吉林卓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特此报告。

吉林卓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五


附件

吉林卓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核查报告及债权表.pdf下载
查看原文
通化市最新招标
吉林省 | 通化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小时前
吉林省 | 通化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小时前
吉林省 | 通化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小时前
吉林省 | 通化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小时前
吉林省 | 通化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小时前
吉林省 | 通化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小时前
吉林省 | 通化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小时前
吉林省 | 通化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小时前
吉林省 | 通化市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