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学生食堂设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吉林省 | 长春市
发布时间:14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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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M********JLDY****-***项目名称###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学生食堂设备建设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元采购需求:学校新建学生食堂项目,改善学生用餐环境,缓解用餐高峰期压力,提升食品安全与健康水平。货物名称采购数量简要技术需###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学生食堂设备建设,包括双头单尾炒炉(核心产品)、灭火装置、双门热风消毒柜、万能蒸烤箱连底座、保鲜库、冷冻库等*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合同订立后**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毕。交货地点###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网站、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