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林亭口镇高康马村7.5亩鱼池经营权

其它公告 天津市 | 宝坻区
发布时间:2023-04-18
项目名称:宝坻区林亭口镇高康马村7.5亩鱼池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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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林亭口镇/高康马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高康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林亭口镇高康马村*.*亩鱼池经营权
挂牌价格 ****.**元/亩/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竞价成功后,竞价保证金转为承包费,多退少补。 *.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交清全部承包费。 *.承包期间,禁止承包方卖土方、扩大鱼池水面。 *.承包期间,如遇土地征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退还剩余年限相应亩数承包费,承包合同终止。鱼池养殖品损失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征地费、土地补偿款等其他补偿款项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人员伤亡等,造成承包方的人、物损失,由承包方自负,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 *.承包期满,承包方必须净坑,承包方建筑及安装的各种设施自行拆除,如果承包期满之日仍未净坑,坑内养殖物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行处置,如果地上建筑设施未进行拆除,各种建筑及安装的设施无偿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承包方若转包,需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并将转包合同(协议)原件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份,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不退。 *.如承包方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不退,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同时承包方还要承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 *.承包期间,承包人需无条件允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坑塘周边道路进行护坡、环境治理。 **.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集体政策调整用地等,需占用承包者所承包的鱼池,承包者必须无条件服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退还承包者剩余期限的承包费,国家给予的征用费归村集体所有,如有鱼池养殖品补偿费归承包者。 **.甲方供电不保电,水、电房屋等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甲方只提供承包方鱼池变压器和主线路使用,下线和电表由乙方自己安装,乙方不许损坏主线路和变压器,如乙方损坏应按损坏物品的时价赔偿,用电高峰期如变压器超负荷时由所有乙方共同协调使用,另外在变压器使用期间所产生的电损由各变压器的使用者协调解决,承包期间变压器与其它配电设施出现损坏发包方不负责维修、使用变压器押金分摊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承包期间,如遇镇及以上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调整用地等,需承包者回填所承包的鱼池,承包者必须无条件服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退还承包者剩余期限的承包费,国家给予的征用费归村集体所有,如有鱼池养殖品补偿费归承包者,如没有鱼池养殖品补偿费,则由承包者自行承担,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 **.村民如参加竞价和签订承包合同,即视为完全接受此约定条件,对于因此可能造成的损失风险完全自担。
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村村民并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转出用途 渔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
挂牌期 *
价款划入账号 ************************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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