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江西中节能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修水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顺利召开。江西中节能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共有**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目前确认的债权共**户,确认金额*********.*元,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元。本次出席会议债权人共计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户,无担保债权额为*********.*元。
本次债权人会议就《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和表决规则》《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共*个决议事项进行了表决。在修水县人民法院和债权人的共同监督下,管理人对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统计。现将表决结果告知如下:
《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和表决规则》《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个决议事项,有*户债权人同意,*户债权人反对,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二分之一,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该*项决议事项表决通过。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别提示:请债权人在收到本通知后审核债权,如对管理人债权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行使权利。
特此告知。
江西中节能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