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臻建设有限公司承包的岱山县人民法院岱西人民法庭审批业务用房项目符合《舟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舟人社发〔****〕**号)第十条关于“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之情形,经该单位提出申请,由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拟同意该项目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公示期满后,该项目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单位: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联系地址: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号
联系电话:****-*******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