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P-SZCG*******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夹沟国有林场****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补助资金王枣子基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泗县乐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家和花园小区*#楼***室
成交金额:******.**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宿州市夹沟国有林场****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补助资金王枣子基地项目 施工范围: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宿州市夹沟国有林场尖山管护区。项目实施内容:现有林地中选择适合的***亩林地,开展林下区域中药材(王枣子)栽植,开展林下经济活动,提升林地利用价值,辐射带动周边林区居民,充分林地资源,提高林地利用率,增加直接经济收入,践行“两山”理念。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宏亮 职业证书信息: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婷(组长)、张杰、安双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共计****.**元,由采购人支付.本项目设计方案费*****.** 元,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用 ****.** 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胜利路和园小区**号楼****室,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夹沟国有林场
地址:宿州市??桥区符离大道夹沟国有林场
联系方式:张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胜利路和园小区**号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雪
电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成交公告;
*.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其它公示内容
*.中小企业声明函